本报北京7月18日讯记者朱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昨天作客中国政府网时透露,劳动保障部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企业工资条例,这部条例将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进行完善。
据邱小平介绍,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参与民主分配决策、形成企业共决机制的重要制度手段,近年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与企业组织密切合作,这项制度已在我国企业逐步建立,也取得了一定进展。
但是在推行这项制度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目前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义务规定得不是很明确,对工会有权代表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也规定得不明确。此外,法律法规对协商双方,特别是企业方向对方提供与工资协商有关信息的义务也缺乏很明确的规定。
邱小平表示,类似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工资立法来解决。他透露,劳动保障部目前正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企业工资条例,这些问题将作为条例里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来加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