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5日讯记者席锋宇国家档案局局长杨冬权在今天上午召开的纪念档案法颁布20周年座谈会上透露,档案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任务就是要配合国家立法部门修改完善现行的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
杨冬权介绍,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在1996年和1999年相继进行过修改,国家档案局单独制定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一百多个档案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档案法规体系已基本形成。
但随着档案事业的不断发展,再次修改档案法成为必然。
他说,国家档案局已于今年年初开始对档案法的修改工作进行调研。此外,在适当的时候要启动对《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等一批二十多年前制定的法规性文件的修改工作。他说,要围绕档案工作新领域,新制定一批以前没有、现在急需的档案法规,如档案馆条例以及电子文件管理、信用体系、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档案工作法规规章,使档案工作随着形势的发展、范围的扩大、任务的增加而继续做到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