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凤一受审面无表情摄/通讯员高志海 |
为偿还赌债抵押3套房屋 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索要首付款 检方指控——
城乡建设原高管索贿还债
案值135万元今天开庭 被告人曾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等受审涉案上千万元
本报讯 (记者孙慧丽 实习生石月炜)北京城乡建设集团八建公司原经理赵凤一嗜赌成瘾,为了偿还赌债,他与别人利用职务便利,将价值135万余元的3套房屋抵交,并向他人索要房屋首付款。
今天上午9点30分,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起贪污案。
此前,赵凤一曾被控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行贿及交通肇事五个罪名,涉案金额达上千万元。去年11月,他在另案中接受了审理。今天是对他在原案中的漏罪进行审理。
庭审现场
被告人:“起诉基本属实”
赵凤一走在另一名涉案人苏大为的前面,一进法庭,他就向旁听席方向频频点头,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起诉基本属实。”赵凤一回答得很干脆。
赵凤一承认,在酒楼赌博时,赌注越来越大,2000年初因无力支付赌债,就答应给李某等人3套房子。为了掩盖犯罪事实,便和苏大为制造了房屋预售合同。为此,赵凤一等人换取了135万筹码,并与其他人分用。
“这3套房子是我们公司购买的30多套内部职工房屋的一部分。”赵凤一说,其中一套是他自己的,另外两套是他们单位职工的,但是房款都没有支付。
赵凤一说,2002年底,他把换来的筹码输光之后,李某、王某等3人提出把两居室的房子换成三居室,并为其办理了手续。
“赌没有想到会输,即使输了的话再想办法还吧。”赵凤一说,一直想还3套房子的房款,但是最后没有还,房屋的按揭贷款也没有交。
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
案情追溯
欠赌资索房抵债
现年49岁的赵凤一曾任北京城乡建设集团第八建筑工程公司经理,苏大为曾任北京京电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总经理。
2000年初至2004年间,两人为偿还共同对王某等人所欠下的赌债,分别利用职务便利,将八建公司与京电公司合作开发的望京明苑住宅楼中的3套两居室(价值人民币135万余元),抵交给王某等三人,并与他们签订了《北京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等协议。
后为支付房款,被告人赵凤一向望京明苑住宅楼施工负责人李某索要人民币15万元,交予公司作为上述3套商品房的首付款。不久,两人继续向李某索要170万余元时,因案发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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