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有14人得到救助,共救助现金31472元 本报讯(辛炜、薄力、荣肖磊)虽不属于低保对象,但由于种种原因确实生活困难———这些人被称为低保边缘人群。今年7月,石家庄市桥西区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关于低保边缘人员实施救助的意见(试行)》,对不属于低保对象,但因患急重病、子女教育、突发灾难、重症残疾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人群,进行特殊救助。
据了解,其具体救助标准为: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30%以内(含30%),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因子女在高中、大学阶段造成家庭困难的,按支出费用的15%进行救助,全年救助最高额为400元;家庭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标准50%以内的家庭,因患危重病造成家庭困难的,按照城区特困居民实行的医疗救助标准实行救助;因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陷入困境的,按照低保标准进行临时救助。救助资金实行政府救助和社会筹集相结合的原则,区财政建立救助专用账户,专户管理,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救助资金,列入区财政预算。
家住中山路办事处的范何姐大娘今年79岁,患有严重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疾病,丈夫去世多年,儿子媳妇都是下岗失业人员,靠50元的遗属补助和出租房屋维持生活。今年初,范大娘病情突然加重,先后三次住院治疗花费近1万元。该区在对低保边缘人员调查摸底时发现后,把她列入救助范围。区民政局送去2000多元救助金,范大娘深受感动,有关负责人表示还会根据老人医疗费用情况进一步实施救助。据悉,该意见试行以来,先后有14名低保边缘人员由于大病重病或子女上学得到救助,共救助现金314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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