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违建竟连闯九关获批文
奥一网讯 年前曾曝光的葵涌一公路边有一个大型违法建筑,后来经龙岗区领导批示,有关部门在该地召开了全区拆违建现场会,将该违建当场拆除。然而近日,记者接到龙岗区葵涌街道居民举报,如今有人又拿到了一张有问题的施工通知书,又在此地开始大兴土木,居民们怀疑审查和监管部门不作为。记者接居民们投诉后,历时20天深入调查发现,业主申请该地块建设用地过程存在大量疑点和问题,有关部门也明显存在违反市区相关规定的审批程序性错误。
记者于8月16日赶到现场调查了解。只见在葵涌街道办葵涌社区(原葵丰社区,2006年11月划入葵涌社区)延安路旁,果然在当年曾经曝光后被拆除的违建现场又被人围起了围墙,被围起来的占地面积约有200多平方米,在新砌的围墙上,记者看到挂着一份放大的《施工通知书》,该通知书是由“深圳市龙岗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颁发时间为2007年5月10日,业主叫“陈来×”。
据附近的居民告诉记者,该工地从8月初就开始施工,对于业主是怎样取得这块地的使用资格的,大家都不清楚。
违建用地如何申请到的?
葵涌街道综合执法队答:业主是按“一户一栋”政策申请的
通知书地址与施工地址为何不符?
葵涌街道综合执法队答:尚未到现场核对
记者看到现场张贴的《施工通知书》上明确标明了建设地址是:葵涌街道三溪社区黄屋村,但现场实际建设的地址却是葵涌街道葵涌社区。为何施工通知书上的地址和实际施工的地址不符竟然能施工?该地块是否为合法取得?记者随后赶到葵涌街道综合执法队了解情况。
葵涌街道综合执法队的张队长和韩队长对此解释是,他们也接到了《施工通知书》,当初该地块上的建筑是违法的,后来被拆除了,而现在的业主是按照“一户一栋”的政策申请的,业主有了施工通知书,执法队就视为合法建设,至于施工地址是否与申请的符合,他们尚未到现场核对,并不清楚,他们认为“应该没有问题”。对业主是如何申请到了这块地,是否合法,他们也不得而知。
业主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葵涌国土管理所答:业主是以“一户一栋”名义申请的
葵涌街道办一户一栋办、三溪居委会答:业主符合相关条件
据了解,该地在2004年由于私下转让土地,当时的建筑还涉嫌侵占作为当时镇一级公路延安路的红线,以违法建筑被查处,如今业主是如何取得这块土地的建设权的?记者随后来到葵涌国土管理所,该所的陈所长告诉记者,业主应该是以“一户一栋”名义申请的。具体情况需要向街道办的“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办公室”了解。
随后记者来到葵涌街道办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一户一栋办),该办公室的负责人伍先生告诉记者,该地块是葵涌三溪社区居民陈来×依据“一户一栋”政策申请的,原因是陈来×符合“是原居民、城市化转地时经规划部门登记的未建房户”等申报“一户一栋”的条件。
应记者要求,一户一栋办向记者出示了业主陈来×申报的资料:一份《深圳市龙岗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审批表》(以下简称:《建设审批表》)、一份《一户一栋私房用地测点报告》,以及街道办称是审查的依据资料:《龙岗区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实施细则》和一份由深圳市规划局滨海分局提供的《三溪居委会原村民未建房户资格登记表》。
相关政策
所谓“一户一栋”政策,是解决宝安龙岗两区在农村城市化过程中没有房子的原村民住宅建设问题而推出的措施,能否建房有严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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