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0日讯记者袁定波西庄村村民韩东旭因为111国道改造施工堵住了路口,与施工队产生了矛盾,随后他将一辆大卡车停在路上,致使施工队不能入场正常施工。当时,双方情绪都十分激动,群体性冲突一触即发。
该村调解工作小组矛盾调处员田洪祥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赶到现场,耐心做双方工作,将纠纷消弭于无形中,使国道施工得以继续。这样的调解工作小组如今在北京市怀柔区有1867个,它们是怀柔区社会矛盾调处五级网络体系中的第四级调处网络。
近日,记者随中央综治委组织的全国平安建设督导检查组在北京市怀柔区检查时了解到,2005年以来,怀柔区建立了以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为龙头的社会矛盾调处五级网络体系,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模式。
怀柔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松林告诉记者,这一级调处网络是将信访办、纪检、政法、综治、农委、建委、劳动、民政等相关单位的矛盾调处职能和部分调处工作人员整合起来,对全区普遍性的、重大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并督促、指导和协调镇乡、街道调处中心的工作。
镇乡、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是第二级调处网络。记者在怀柔区北房镇看到,这个由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土地科、社保所等部门人员组成,与镇、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的调处中心,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第三级调处网络是农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工作站。工作站与同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并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运行方式工作,排查调处本村或本单位内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怀柔区委政法委书记李树江对此如数家珍。
第四级调处网络即农村、社区基层调解工作小组。主要在村民小组、居民院落、企业车间等广泛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小组,排查调处工作范围内的简易矛盾纠纷。基层调解信息员组成了第五级调处网络。农村每10户、社区按楼门设立1名信息员,主要职责是反映情况、协助调处简易矛盾纠纷。
“怀柔区委、区政府明确赋予区级矛盾调处中心矛盾纠纷分流指派、调处调度、调处督办、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责任追究倒查等五项权力,以避免单位和部门之间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甚至简单地将矛盾上交。”李树江说,新的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已经显示出了强大的生命力。
据数据显示,2006年以来,怀柔区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7%;集体访总量批次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4%和40%;进京集体访总量批次和人次同比分别下降82%和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