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必然涌现的新型劳动大军———农民工的源头,也是目前工会组织体系架构中的一块短板。这支数量庞大的农民工队伍,一部分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法权益可纳入工会传统工作领域予以保障。
而占半数以上的另一部分农民工,则是农闲季节在村镇区域就近务工,亦工亦农,流动频繁。特别是在村镇个体工商组织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就业单位行业庞杂,分布零散,承包、转让频繁变化快;企业主法制观念差,社会责任感缺乏;农民工本人在组织意识、纪律观念、自我保护等方面,与产业工人相比也有一定的差距,传统的工会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很难对其合法权益予以有效的保障。山西省泽州县建立乡镇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实践对解决这一问题做了有益探索。
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组织形式及职责 1.在镇工会的隶属下,与企业工会并列,主席一般由镇总工会协理员或镇工会主席兼任(根据当地财力决定)。2.在本镇所辖行政村建立工会小组,小组长由村联络员担任。3.在镇政府所在地,1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小作坊、小门店等单独成立工会小组,直接归镇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管理。10人以上的企业直接建立企业工会或基层联合工会,为镇工会的直属工会。4.主要职责是:做好日常性务工人员动态管理、重大信息反馈及配合中心工作开展的文体活动,通过向农民工宣传政策法规、工会知识和维权途径,动员、组织农民工入会。5.以“聘任社会化、职责清晰化、管理目标化”的思路解决镇工会专职人员不足问题,建立镇、村工会协理员、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联络员制度,公开选聘,县总审批,统一培训,颁证上岗。工作按季和年度考核,工作突出的表彰奖励,不称职者予以辞退。县总工会每年每人给予1000元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主要任务与特点 1.村设立工会小组,主要负责本村外出(拟外出)人员、外来人员摸底登记,组织10人以下微型企业职工入会和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对本村10人以上未建会企业进行监督,重大紧急事件报告等工作,有效覆盖10人以下的小门店、小作坊等领域,将工会触角延伸到村镇。2.工会小组结构简单,活动灵活,既承担了工会最基本的职责,又适应长期生存。避免了原来村工会因本村企业减少而被迫撤消的被动局面。特别是这种形式贴近灵活就业人员,方便了诉求表达和思想引导,有了组织归属感。3.由于镇工会协理员和村工会联络员由上级工会直接聘任并发放补贴,其工作不受业主的控制与干扰,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强,并且在当地有一定威望,职工信任、雇主信服,在协调一般性劳动争议和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方面,能够发挥较大的作用。
组建灵活就业人员联合工会的意义 一是解决了乡镇和村一级较为众多的从事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会组建问题,从组织制度上实现了工会网络全覆盖。二是为工会推行区域性集体合同和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通过社会化招聘,对解决基层工会干部短缺、推动工会干部队伍的社会化、职业化建设是一种尝试和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