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2日消息 “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承审合议庭订定10月5日首次开庭。台“高检署”检察长颜大和昨天表示,已收到法院莅庭通知书,最快今天确定何人为主办检察官。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马英九“特别费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年8月14日一审宣判马英九无罪,判处前台北市政府秘书余文有期徒刑2年4个月,减为有期徒刑1年2个月。
全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已订于10月5日及10月12日开庭,分别传讯余文及马英九。
颜大和表示,案件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凡分案为“重瞩案件”,即重大社会瞩目案件,均交由“高检署”重案组承办。“高检署”重案组由林邦梁、王金聪及曾俊哲三人轮分主办重瞩案件,即一人主办,另两人协办。
台“高检署”官员指出,依重案组检察官轮分次序,曾俊哲主办马英九“特别费案”的可能性较高,不过一切须待今天分案程序完成后,才能确定由何人主办。(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