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从日前开始,市工商局将停止直接收取包括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在内的七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悉,市政府为进一步加快开发园区的发展,为全民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出台了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
9月5日,市工商局正式接到市财政局《关于免收部分行政性收费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后,立即决定执行该《通知》的有关规定,要求各区分局、直属机构停止直接收取全民创业相关费用,这些免收的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以定额补贴的办法,按时序拨付给市工商局,市、区财政年终结算。开发区、园区的各项免收费由开发区、园区代理机构垫资缴纳,并定期与开发区、区财政结算。(记者杨正文、通讯员孙家金) (来源:马鞍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