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永平通讯员饶文波)为进一步强化对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项目效益,从今年9月起,太原市开始推行扶贫项目公示公告制度。
市纪委要求:今后,凡是用各级政府部门投资和配套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以及国内外社会力量资助的扶贫项目,都需向市民公示以下内容:扶贫项目名称、投资额度、投资性质、资金用途、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建设内容、建设周期、实施要求、受益村户等群众关心的问题。
各县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申报项目的要求,将拟定申报的扶贫项目,在项目所在乡(镇)、村分别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经上级批准或有关单位确定的扶贫项目计划,要及时将项目情况在原公示地进行公告,进一步听取群众意见,完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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