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4日电自今年3月以来,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兴安岭地区掀起了一场“责任风暴”,在全省率先实行了行政问责制。截至目前,全区共有49人受到问责处理,其中涉及处级干部8人。
“行政问责制”是大兴安岭地区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半年来,他们制定出台了《大兴安岭地区行政问责暂行办法》,例示了44种不作为、乱作为等具体情形,在全区开展了大规模的舆论宣传、集中学习、查摆问题等活动。同时,派出了由行署监察局、法制办和督办室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深入基层明察暗访,查实了阿木尔林业局工作人员私收司机钱款,图强林业局工作人员乱收费,个别公安干警乱罚款、酒后上岗等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据大兴安岭行署监察局副局长夏忠恒介绍,截至目前,在行政问责制实施过程中,全区共有49人受到了问责处理,其中涉及处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9人;在问责处理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有17人,受行政处分的有20人,受调离工作岗位处理的有9人,被取消年度评先晋优资格的2人;有41人因工作失职、有8人因不遵守工作纪律被问责。
大兴安岭行署专员、林管局局长宋希斌表示,今后,无论哪个行业出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现象,不仅要追究责任单位和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行业主管部门的连带责任,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各单位和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范围。
压力大了,动力足了,这是“问责制”实行后大兴安岭干部们的普遍感受。目前,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的人少了,迟到早退的人少了,注重学习、专心工作的人多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全区形成了“人人关注环境,人人建设环境”的良好氛围。
作者:孙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