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晨先生《杜绝“炫富”》(原载7月27日《人民日报》)一文,道出了当今社会的一种怪癖,即所谓的“炫富”。他从“炫富”的广告,说到“炫富”的工程,进而又说到某些领导干部的“炫富”观念,可谓层层深入。但在这条“炫富”链中,似还缺少一个基本的环节,即“炫富”或向往“炫富”的人群——假如没有那些很想显示“至尊”、“奢侈”的“炫富”的人,兴致勃勃去开发这种“炫富”的“豪宅”的开发商就会因为“豪宅”没有销路而大亏其本,某些很想把“炫富”当做炫耀政绩的捷径的官员也难得有“炫富”的标本。
二三十年前,不要说“炫富”,即使是“冒富”,也很少有人敢为风气之先。因为允许先富,鼓励先富,那时已有一批腰缠万贯的先富者,但他们的心态与今日的富豪富翁很有些不同——不是“炫富”,倒是都想“藏富”。因为吃惯了“大锅饭”,因为搞惯了“阶级斗争”,尽管你一再声明改革开放的政策多少年“不变”,人家还是怕变,怕到时候“枪打出头鸟”,成为“复辟资本主义”的典型。二三十年之后,“藏富”已经不再是一种社会现象,有不少人开始“炫富”,这至少说明一个重要事实,改革开放的政策确实未变。
从“藏富”到“炫富”的历史变迁,使我想起一句流传很广的话:“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我以为说得相当精辟,对于国民性的揭示相当深刻,具体落实到一个“富”字之上也相当贴切。以前的一个“富”字,早就被批得落花流水,声名狼藉,使人谈“富”色变,直到改革开放之初,仍是心有余悸,这遂有人“藏富”。如今这个“富”字吃香了,富起来的当政协委员当人大代表的比比皆是,连某些经济学家都打出旗帜要“为富人说话”了,于是“见胜兆则纷纷聚集”,真富的与假富的,大富的与小富的,光明正大致富的与巧取豪夺暴富的,都争相“炫富”。这景象真像股市——股市低迷时总是退出的居多,股市高扬时又总是蜂拥而入,倘若股市一路高扬,则更是争先恐后。
对于这个“富”字,“藏富”者与“炫富”者都缺乏平常之心。当年的“藏富”因为心有余悸而情有可原,如今的“炫富”——这种“炫富”在前些年有人吃“黄金宴”时已初见端倪——就很有些令人鄙视,将此当做“新潮流”、“新观念”则更是谬之千里。“炫富”以至于“斗富”的风气,在中国历史上就时有出现,对于一个家族,对于一个政权,都不是一种“好兆头”。当世上还有不少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之时,你却在那边“炫富”、“斗富”,即使来路正当,也会使人侧目,何谈社会和谐?想想两千年来的那些有史可查的闹剧与悲剧至今仍改头换面地不断重现,有些人还自以为得计,我真为这种健忘与没有出息感到悲哀。
邓小平当年讲的那个“富”字,既有“先富”,也有“共富”,只记得“先富”远远不够。我想,真正懂得只有一部分人“先富”才能使整个社会“共富”的,当年不会“藏富”;真正懂得“先富”者还有带动“共富”之责任者,如今也不会“炫富”。即使不说责任,只说良知,“先富”者似也尚有“回报社会”一说,“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却热衷于“炫富”,其富能持久乎?至于那些走歪门邪道巧取豪夺的暴富的奸商和暴发的贪官竟然也如此“炫富”,倒真使人怀疑这是不是意味着对有关执法部门的极端藐视:我就巧取豪夺而且一夜暴富了,你奈我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