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余亚莲 实习生 任仲杰通讯员花法宣)贪图好玩帮朋友制造枪支,结果把自己推进了牢房。记者昨日从花都区法院获悉,该院以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
据悉,李某高中毕业后经同学介绍在韶关认识了同案人温某,并于2006年8月跟随温某来到花都区。
听温某说自己是制枪卖枪的,李某觉得很好玩,便与其结为好友,学习制枪。温某将家住花都区狮岭镇某村的干爹卢某的家作为改装工厂,并买来焊割机、磨剪机、发令枪子弹等工具,非法组装制造枪支、弹药,并将部分零件发包给一些工厂加工,而李某主要协助温某制枪焊接的扶板和打磨等次要工作。
同案人卢某送温某去购买子弹时,在花都区新华街某酒家附近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起获自制左轮手枪1支、子弹6发,并在卢某家中将李某抓获,搜获小口径手枪半成品6支、自制小口径枪子弹21发、枪支零部件一批及制枪、弹工具一批。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弹药罪,鉴于其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又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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