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银川9月17日专电(记者曹健)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出通知,对“中秋”“十一”两节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对辖区内的城市和旅游景区宾馆、餐馆、流动饮食摊点,以及各种食物集中供应单位、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超市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状况、食品质量进行检查检验。
通知要求,结合节日期间旅游人数增多、聚餐场次增多、小食品及餐饮消费量增大的食品安全工作特点和规律,对粮油、肉、蔬菜、熟食品、月饼、水果、水产品、儿童食品、清真食品、饮料、各类小食品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和节日大宗食品进行一次全面市场排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严禁质量不合格和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在市场中流通。
同时,加强对集体用餐和农村婚宴的监管,严格执行集体用餐登记备案和卫生监督员现场指导制度,落实各项预防控制食物中毒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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