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 卫敏丽 李亚杰
党的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作为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积极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着力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努力为选贤任能和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 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我们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几年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把保证《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作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上级检查、自我检查等多种方式,坚持不懈地开展《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中央组织部先后派出16个检查组,共对29个省区市、21个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仅2005年和2006年就派出1060个检查组,检查了6736个单位。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从各自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有效途径,实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派人参加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等制度。
针对一些突出问题,中央组织部还制定了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和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11条措施。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监督,从2002年开始,中央组织部先后组织和指导17个省区党委组织部,共在101个县(市、区)开展了“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并已取得初步效果。
通过强化监督,有力地维护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选人用人的自觉性,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开展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营造良好环境 从2006年开始的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集中换届,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了营造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组织部门把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6年4月,中央组织部与中央纪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地方党委换届工作中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针对换届工作容易出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五个坚持、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明确了防止和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中央组织部还会同中央纪委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印发党内通报等方式,先后对31起换届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有效地警示教育了广大干部;连续派出5批督查组对27个省区市的换届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有力地促进了中央有关换届工作政策的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建立了反映换届问题专办制度,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及时查实反映换届问题特别是考察人选、提名人选的问题。
各地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加大了对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干部群众反映,这次换届中,求发展、干实事的多了,找关系、托人情的少了;讲团结、讲实绩的多了,比得失、闹情绪的少了;换届风气更好了。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是党中央为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2003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联合成立了巡视机构,组建了5个巡视组,开展对省(区、市)的巡视工作;此后,又相继组建了金融和企业巡视组。
几年来,已完成了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第一轮巡视,并开展了第二轮巡视;完成了对19家金融单位和5家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最近,又开展了对中央国家机关部委的巡视试点工作。
各省(区、市)党委也按照中央的要求,建立了巡视机构,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对所辖市(地、州、盟)的第一轮巡视,并开展了对部分省直部门和县(市、区)、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的巡视。另外,还有19个中央国家机关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在系统内部探索开展了巡视工作。通过巡视,了解掌握了被巡视地区和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大量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动解决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关键是要及时发现和解决他们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防微杜渐。2005年12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年来有40多万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开通“12380”全国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电话,提高监督效能。建立“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是提高监督效能的重要措施。2004年3月,中央组织部开通了“12380”全国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电话,各级组织部门共设立了486个举报受理点,形成了一个覆盖面广、举报方便、受理迅速的举报工作网络。
“12380”专用举报电话开通3年来,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共接到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问题的举报305836件,经调查核实,有关责任人员受到处理。
组织系统“12380”专用举报电话的开通,受到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好评,称“12380”是组织部门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绿色通道”,是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是群众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平台。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