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记者 何中有
焦作市实验中学分校的十几名教师租用校外场地进行收费补课,为首者被焦作市教育局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调离该校,该校校长赵长青也被诫勉谈话。
18日,记者从焦作市纠风办获悉,该市实验中学分校初三年级组长邓文武私自组织了12名教师、260名学生,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该行为严重违反了河南省教育厅颁布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和《规范中小学收费十条禁令》,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焦作市纠风办决定,给予邓文武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该校;取消邓文武和其他12名教师本年度的评优评先、晋级晋职和教育质量奖评选资格;对该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将实验中学分校作为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对象。同时,对每名学生收取的350元补课费也全部无条件退还。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