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法律进机关”: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
“五五”普法巡礼
法制网哈尔滨9月18日电 记者吴坤 郭毅 来自黑龙江省省直机关的近千名干部,今天上午在哈尔滨市听取了4名职务犯罪罪犯的现身说法。
据介绍,由黑龙江依法治省办公室、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和省中小企业局等单位主办的此次活动,旨在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丰富“法律进机关”活动的载体,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这一活动历时三年。今年警示教育活动的重点是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2008年活动的重点是预防青少年犯罪;2009年活动重点是预防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犯罪。
据了解,黑龙江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队伍经过不断的法制学习和教育,具备了较强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但是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还有所欠缺,甚至违法犯罪。近年来,该省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涉及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比例比较高,发生了一些买官卖官、执法犯法、商业贿赂、国有资产流失、金融腐败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造成了极坏的政治影响。开展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目的就是把服刑人员作为典型教材,用他们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危害,给家庭带来的痛苦,给个人前途带来的无可弥补的损失,来警示教育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遵法、守法、公正执法、依法办事,减少犯罪,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的目的。
今天接受现身说法教育的黑龙江省直机关干部表示,这次现身说法的几名服刑人员过去都曾受过良好的教育,具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信任,被安排到较高的领导岗位。但是,由于他们理想信念动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扭曲,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受到法律制裁。他们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服刑人员用他们发自内心的忏悔,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大家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大家要从他们的犯罪经历中,受到警示和教育,汲取教训,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警钟长鸣,争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模范。
黑龙江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省委常委、纪检委书记李延芝,省委常委、国资委党委书记赵克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滕兆祥,副省长王东华,省检察院检察长姜伟和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有关负责同志出席现身说法活动,并观看了由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组织的服刑人员法制文艺演出。
今天的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单位还将组织服刑人员赴佳木斯、牡丹江、大庆等地,进行现身说法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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