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梨乡更靓丽
——莱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构建和谐社会积极作为
俗话说,一个城市“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素有“梨乡”著称的山东省莱阳市,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载体功能日益完善,整体形象有了新的改观。
多年来,莱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立足本职,不断创新管理执法理念。变简单管理为柔性管理、变事后处罚为超前服务、变弹性执法为刚性执法,努力当好和谐主力。他们始终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以创造文明、有序、良好、整洁的梨乡环境为已任。牢固树立“大城管”意识,以人为本,依法管理城市,服务于城乡一体化,不断增强城管执法的社会绩效,努力构建人与城市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部门间的和谐、城乡间的和谐。首先是进一步强化管理比建设更重要的思想。针对市民投诉集中、常反复、易回潮的“流动商贩、车辆乱停乱放、吐舌头经营”等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整治,实行错时管理,把日常管理同突击整治相结合,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人力管理和信息管理相结合,切实解决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促进人与城市和谐共生,努力构建人与城市的和谐。其次是努力营造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经常性、深层次的宣传报导,多渠道、多角度、多方式地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市民遵守城市管理规定的自觉性;通过发放《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等宣传材料,充分发挥《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门前“三包”》的作用,积极引导人们走出对城管工作认识的误区,使越来越多的人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城管工作,形成社会各界齐参与、共同美化美好家园的氛围,努力构建人与人的和谐。三是始终坚持堵疏结合的管理原则。按照“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严格落实“一教育、二警告、三处罚”的管理要求,让违章者有限改的时间,确保每项工作都做细、做实;同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的联系,强化沟通、协作配合,积极创造条件为流动商贩提供经营场所,入室入厅经营,以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监督执法部门与管理部门之间的和谐共事,努力构建部门间的和谐。四是积极促进城乡一体化管理。分层次、有步骤地推进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整治,实现全市域的城管行政执法业务统一,推进城管行政执法城乡一体化,着力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和城乡的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和谐共荣,努力构建城乡间的和谐。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直以来,莱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把关系民生的问题当作全局工作的重点,把群众的呼声当作行动的命令。以“和谐执法”为抓手,坚持“稳定是前提,法律是手段,沟通是关键,服务是责任”的执法理念,以人为本,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严查违法建设、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环境污染、乱搭乱建、超重超载、破坏园林绿化、乱设广告牌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打造整洁优美、秩序规范的城市环境,较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大力推行“一教育二警告三处罚”的执法管理模式;全面实施“道路畅通”、“油烟治理”、“市容美化”三大民心工程,努力为市民提供靓丽的宜居环境。
正是本着“人文管理”的理念,几年来,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了以执法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为主要内容的“四进”活动。及时与社区做好沟通协调,积极解决社区存在的各类城管问题;与企业建立联系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指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作业;在乡村建立村民建房跟踪制度,努力控制违法建筑的蔓延;整治学校周边摊点,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为师生提供宁静的学习工作环境……今年以来,执法局又针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安排了十大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夜排档整治以及环境噪声整治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市区街道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基本消除,市民反映强烈的旌旗路露天烧烤摊和科技市场夜市也已经取缔。沿街马路修车、洗车、乱贴乱画、户外广告整治不断深入。接下去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筑、餐饮业和“抛冒滴漏”的整治管理力度。进一步优化了城市秩序,提升了城市形象。从而实现繁荣和市容的双赢。
然而,“诚于中而形于外”。城市的面貌是和谐社会的外在表现,也是折射市民素质的一面镜子。作为社会的一员,人类的文明离不开城市的发展,城市的发展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不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我们每个人都要加强自身日常的养成,从一点一滴入手、从平时的小节做起,争做文明市民,把讲文明、守公德当成一种内心需要,自觉维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和各项社会秩序,形成讲文明、遵法规、守公德的良好习惯。做到自尊、自重、自爱。不论何时、何地都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良好的文明教养出现于公众面前,用实际行动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我们整个城市的品位和竞争力,和谐社会的构建才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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