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9月19日电(记者涂超华)昨天,本报报道了一些市民对
福州经济适用房公示中部分中签身份证号码的疑问。今天,福州市房管局主办的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上,一则房管局发布的公告说:9月1日上午9时,市房管局会同市监察局、市公证处在杨桥大厦十四层,对7月1日至8月15日受理申请登记且得分为80分及80分以上的申请人,通过抽签摇号方式,随机产生首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名单。
经过市房管局复核,现再次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在公告附带的《首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人名单》中,此次公布中签人数496人。而此前公示名单里,中签人数为597人。
与上次不同的是,这个只有496人的公示名单中,加入了中签者的所在的地区、家庭人口数、落户年限、工作单位、身份证地址以及申请综合评分等内容。
公告上网发布的时间为9月18日19时43分。在当天的福州晚报上,也刊登了复核之后的中签者名单。
此前出现中签3次的“雷珠花”,已不在新名单中。记者通过比对发现,新名单中排除了部分身份证号码只有17位或19位数的中签者,但依然有17位和19位身份证号码的中签者存在。
在福州市房管局办公楼,记者见到了几十名来自福州市晋安区所属寿山乡、日溪乡和宦溪乡的群众。他们说,他们都是9月1日经济适应房摇号的中签者。18日下午,他们接到来自房管局的电话通知,说他们不属于《福州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若干规定》中要求的五城区人口的范围。因此,被排除在第二次公布的名单中。
他们的疑问是:晋安区是福州五个城区之一。如果现在不承认这些人的中签结果,为什么不在起初填写申请时就告知?大大小小的申购材料上交了不少,也都顺利通过了各个程序。“现在中签了,还被现场公证了,突然间又说可能不算数了,如何让人接受?”
今天下午,福州市政府召集市房管局以及区房管局的负责人,对本报报道中提到的问题进行调查。相关人员表示,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将调查结果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