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被判赔3万 拖欠近一年后遭拘留
赖账者被拘第一天就还钱
本报讯 (记者王阳 通讯员王长山)法院判决司机阎某赔偿3万余元交通事故赔偿金后,他始终拖着不给。前天,怀柔法院对阎某实施司法拘留一天后,自称“想通了”的阎某将全部案款交清。
2004年12月23日,阎某驾驶小客车去怀柔办事。路经京密路王化路口时,阎某与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的赵某发生交通事故。赵某受伤,经鉴定伤残指数为30%。去年12月13日,怀柔法院判决阎某赔偿赵某经济损失33251元。判决生效后,阎某在法定期限内以各种借口推托。2007年1月10日,无奈的赵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承办法官多次到阎某的住处查找,但始终没有收获。
9月18日,承办法官得知阎某在家的线索后,迅速赶到阎某家中,督促其履行义务。阎某称“自己有钱,就是没时间把钱交到法院”。法官耐心说服,但在长达几个小时的工作中,阎某始终拿不出钱,并随后扬言:“我又没犯法,法院能把我怎么着”。在此情况下,法官决定对阎某拘留15天。
阎某一进看守所,就自称“想通了”,承认“自己拒不履行判决是错误的”,并迅速安排家人将全部案款交给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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