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李克诚 通讯员 陈黎笋
19日,江苏盐城当地的“打假名人”陈叶鸣迎来了最为忙碌的1天:上、下午各有一个官司等着他出庭。不过,他是以原告的身份出现在法庭,而其对手则是国内知名的某家电企业和化妆品公司—————前者的一款电炖锅宣称能“防病、杀菌”,而后者生产的某款化妆品尚未取得卫生部批准文号却上柜销售。
在陈看来,这已构成了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
今年4月以来,他已将涉及乳品、保健品等产品的10多种国内知名品牌告到了法院。他因此也成为当地法院众人皆知的“诉讼狂人”。19日的两个案件,法院均未宣判。
“找不到金砖就告你” 今年5月,陈叶鸣在该市某大型商场购买了由珠海康奇有限公司出品、无锡健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脑白金2盒用于送人。购买后,他发现脑白金的外包装上印有“脑白金里有金砖,价值5000元”、“上海老凤祥特别打造的99.99%金砖”等字样。然而,打开产品后,并没有找到金砖。为此,陈先生一纸诉状,将商场告上法庭,要求被告依法履行合同,向其支付价值5000元的金砖2块。早报记者从盐城市亭湖区法院获悉,自4月份至今,陈已向该院起诉了10多个知名厂家,其中5起正在审理中。
记者注意到,这些被告的厂家或产品都有着共同特点:都是与普通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物品;在国内都是知名的品牌或明星企业;产品的包装或广告宣传上均有“瑕疵”或“夸大”之嫌。
厂家主动补偿也是动因 在被问及为何会热衷于诉讼时,陈先生称,起初他也是“被逼的”:他将购买的、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向工商、质监、卫生等职能部门举报,请求执法部门能“看一看、管一管”时,投诉往往石沉大海。于是他决心要“争口气”,便采取了起诉的方式。
“打官司索赔不是目的,我想用纠错的方式让厂家更加规范它的生产、销售行为。”陈先生说。但他并不否认偏爱诉讼的原因也来自于“经济利益的驱动”:有些厂家被起诉后,会主动与陈商谈和解,并支付数百元至数千元的“补偿”以换取撤诉。据了解,在10起诉讼中,陈已与其中4家被告达成了和解并撤诉。“但底线是他们必须答应改正存在的问题”。
自称“刁民”不比“王海” “我和他们不是一道的。”老陈把自己与以王海为代表的专职打假者划清了界线,“从本质上,我还是一个普通的消费者。”与绝大多数忍声吞气的消费者相比,他自称“顶多算一个刁民”。但老陈仍觉得自己的身份和角色有点尴尬:“我总觉得我做的这些事,不该由我来做,而是那些执法部门分内的事。”
而法院方面则如此分析:今年4月份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使诉讼费用大幅降低,消费者维权案通常只需交纳50元甚至25元,这也是“诉讼狂人”产生的重要因素。(应采访对象要求,陈叶鸣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