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有华通讯员/陈楚然唐春梅)前天和昨天,广东省古村落专项工作会议在连州市召开,全省21个地级市文联和民间文艺家协会负责人进行了古村落认定标准和有关知识培训。
广东省古村落工作今年初启动,经组织专家学者深入古村落试点调查论证,目前已拟出了古村落调查认定实施方案和古村落认定标准。
此次培训后,下一步将由各市按照有关规定展开古村落普查,并上报省民协认定,至2009年底基本完成我省范围内的古村落抢救、保护工作资料收集,转入成果编撰和出版。
根据广东省民协的定义,古村落是指清代以前形成的现存历史文化实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比较丰富和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地方特色、民俗风情,具有较高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村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