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所有中小学三个月内都要接受社会评议。昨日,市政府首先聘请了30位评议监督员(主要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问卷调查或暗访抽查等方式来评价16所学校在规范办学,师德师风等方面是否良好。
评议内容主要为,是否存在开办“校中校”、“校中班”,或借办分校、实验校等名义按民办学校运行机制高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以办义务教育阶段重点班、实验班、补习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的行为;是否违反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擅自组织招生考试,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挖生源等行为;是否存在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的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现象;是否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纸、杂志等;教师是否有违反《武汉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等。
首批接受市级重点评议的16所学校分别是,省实验中学、武汉中学、市一中、市二中、市三中、市六中、市十一中、市十四中、市四十九中、洪山高中等10所省级示范高中和武汉外国语学校、武汉实验外国语学校、常青一中、常青第一学校、常青实验小学、武汉小学等6所市属中小学。
据悉,评议活动将在全市开展,各区也将重点评议10所中小学校。(袁旗 邹永宁) (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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