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佛山讯(记者肖欢欢通讯员杜冬云)根据佛山新出台的医保方案,佛山市已初步建立覆盖全市范围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包含未成年人在内的佛山户籍人口,只要参加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可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这也标志着长期以来佛山100万未成年人的医保“死角”问题已得到解决。
这是记者昨天从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委员黄耀丽提案回复中获悉的。
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表示,针对佛山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现状,佛山市目前已出台了《印发建立佛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按照该《通知》,凡不具备条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都应以家庭为单位(包括未成年人)参加所在区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凡同一家庭中有一个应参保对象未参保的,则全户家庭成员不能参保,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视同已参保);已参加佛山市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居民,全部转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上年度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5%~1.5%缴纳(具体缴费比例由各区按收支平衡的原则自行确定)。区、镇(街道)财政补贴30%~60%,个人缴费40%~70%。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范围为住院医疗保险。
通过上述方案,佛山已初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包含未成年人在内的佛山户籍人口,只要参加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都将享受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
作者:肖欢欢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