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讯(记者吴晶)针对近期发生的几起幼儿被遗忘在校车内导致死亡的恶性事故,教育部20日发出通知,要求使用校车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跟车教师负责在幼儿上下校车时清点核对人数,校车驾驶员负责在收车锁门前检查车内幼儿是否全部下车。
通知要求,各地要定期开展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校车的专项排查行动,严格检查校车车况和驾驶员资质,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幼儿,严禁聘用不合格驾驶人,严禁校车超载。托儿所幼儿应由家长接送,并提请家长负责孩子道路交通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现有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民办幼儿园(招收3至6岁幼儿)、托儿所(招收3岁以下幼儿)基本情况,认真清理整顿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各类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的举办资格,重新核发办学许可证,定期复核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