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为政府给企业设置特权涉嫌违法
“当政府要保护你的时候,企业可以获得很多超越法律的特权;当双方产生矛盾的时候,投资商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护。一个成熟的企业对这种法外施恩和不正当竞争并不认可。”
“作为规则的裁判和守护者的角色,政府应当创造一个统一、开放、宽松的经济环境,使每个企业都能在自由公平的环境中竞争,而不是给予某些重点企业特权,这无形中就是对其他企业的不公平。”
本报记者 廉颖婷 韦文洁
邯郸“放号” 9月21日上午,一辆牌照为冀DQ00XX(后两位数字隐去,下同)的小轿车驶过309国道邯郸市肖河收费站,工作人员很不情愿地抬起拦杆免费放行。虽然该车不属于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国家规定的特殊车辆,但根据不久前邯郸市《关于设置重点企业专用车牌号的通知》(邯办字2007/34号)精神,持有冀DQ0001及其后50个牌号的小轿车在通过收费站时就可以免收通行费。
前不久,邯郸市委、市政府将冀DQ0001起,到冀DQ00XX止的50个小轿车车牌授予了全市50强企业,并颁发了特别通行证。上述通知中称,这是为了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领军作用,鼓励和支持大企业、大集团更好更快地发展,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意识。凡持有和安装重点企业专用车牌照的机动车辆,除了可以免查进入市委、市政府及市内党政机关外,在市域范围内还享有以下便利:除高速公路外,其他各类收费站免收通行费;各停车场(点)免收停车费;非严重违章行驶,不罚款、不扣车、不扣执照;不经批准,不得封车、吊销专用车牌照;免费审验车,随到随审等。据了解,牌号为冀DQ0001的为邯郸市纳税大户邯钢所有。
50辆小号车牌的发放,在邯郸市民间引发了一场热议,全国上百家媒体、网站对此予以关注和讨论。大多数人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是特权思想和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的体现,不但诞生了一批新的特权车,而且公然违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在一片争议之中,邯郸市的这一规定是否还在执行呢?小牌照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呢?
9月21日上午,记者首先赶往发制小牌照的邯郸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路上谈及DQ00XX小牌照一事,司机王先生说自己对此不理解,同是机动车辆,为什么对于一般违章,有的严管严罚,有的却要高抬手放行了之。在车管所,所长告诉记者,这50辆车都提供了合法手续,他们是正常办理业务,这50个牌照都属于正常发放。
而据记者了解,在邯郸市如果给新车上牌照,按规定都必须进行电脑选号。“电脑里一堆号码翻滚,你摁到哪一个就是哪一个,根本不能挑选。”一位车主表示,通常每人只有一次机会,而冀DQ开头的号段目前好像还没有公开。另外,一司机质疑说,那50家重点企业恰好根据各自纳税多少依次选中了冀DQ00XX等50个牌照号,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9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邯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这50辆车“非严重违章行驶,不罚款、不扣车、不扣执照”的法律依据。该支队政治处主任表示,这是市里的规定,记者如果想正式采访必须经邯郸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同意。
走出交警支队办公大楼,一位在邯郸市人民路新世纪岗值勤的交警称,之前他们接到过队领导的口头传达,对冀DQ0001等50个小牌照车要特殊照顾,能放行就放行,不要惹麻烦。至今尚没有接到停止这一做法,要一视同仁执法的传达。
一位拥有冀DQ00XX牌号的老板告诉记者,他对此不是太在乎,牌照还挂着,但自己根本不坐那辆车。同时,他透露说,之前大家传言从冀DQ0001到冀DQ0050共50个牌号,其实里面没有带4、带7的号码,这些大家认为“不吉利”的数字已经都被剔除了。
专家“解读” “政府这么做会给公众一种不公平的印象。这种超越法律的特权,会导致民众失去对政府的信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沈岿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种特权奖励制度,对企业的发展并没有直接影响,反而是在纵容这些特权车的违规、违章”。
“政府对一些企业的法外施恩,给部分企业的优惠,无疑是对其他企业权利的践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良彪说。
“政府这么做无疑搞出等级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莘认为,政府不能搞特殊豁免,因为政府没有权力这么做,这是法律责任。
“对于邯鄣市委、市政府来说,这种做法是越权行为,是违法的。”刘莘说。
吕良彪认为,政府不应该插手具体的微观经济运行,这是一个规则。“但是在很多地方,政府在经济当中主导作用特别大,所以做大做强一方的经济,引进投资者可能成了政府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的主要工作,但是做过头可能就容易出问题了。”
他认为这是“政府服务严重错位的问题。政府管它该管的,不该管的不要介入。”
为了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往往是“只要你来投资什么都给你特事特办,几天之内什么都办好,这个情况下对于整个企业的运行,整个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都是非常不完善的”。
对于外来投资商而言,政府赋予其的这种特权弊端很明显,“当政府要保护你的时候企业可以获得很多超越法律的特权,当双方产生矛盾的时候,投资商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护”。吕良彪说,一个成熟的企业对这种法外施恩和不正当竞争并不认可。
延伸“特权” 50个特权车牌在邯郸当地引起不少争议。许多人对政府的这一举措表示出不满,认为有失公允。至少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独邯郸,还有福建漳州市规定民营企业纳税大户孩子中考可以加分;杭州市政府拨款请150位民企老总体检疗养;重庆公安机关提出为128位知名企业家提供专门保护;河南省沁阳市政府规定,除刑事案件外,凡是被沁阳市政府“荣誉”过的投资者,在执法部门进行人身、车辆、住宿检查时有豁免权。
在各地,类似的特权事件名目繁多。
“不同地方的不同企业,获得不同待遇、资源,有它的合理性,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因为企业产生的作用不一样。所以这个做法并不一定就是不好的。有的企业家与政府官员熟悉,获得一些利益也是可以理解的。”吕良彪说。
此外,“对特定的商标、民族产品,政府提供平台对企业进行权力保护,这也是国际通例”。
他认为“这都是正常现象。但无论任何措施,在法律上都应该是公平的。不能搞特权。照顾应该适度,在法律范围内,而不是这样明目张胆地进行。”
“给企业特权的做法对社会一点好处都没有。”刘莘则认为,“长期以来我们对法制的习惯思维意识即人有等级、官贵民贱,这种想法还存在。政府再这么做,不利于破除这种观念,反而会使这种观念更牢固,妨碍法制建设”。
特权政策的产生总有一定的社会背景。不可否认,有时候政府出台的特权政策,其实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企业不受外界干扰。
事实也证明,由于一些职权部门权力得不到有效约束和监管,经常去企业吃拿卡要,这让不少企业非常头疼。甚至于基层权力部门的这种骚扰,能够决定一个企业的生死存亡。
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出台赋予一些重点企业特权、重点保护的政策。
但这种“长官意识”,并不能让企业有安全感。这种做法无疑只治标而不治本。因为,这样的政府往往没有一个分配资源的标准。
“政府要做的就是提供安全、高效、透明的公共服务。为全社会提供公平适用的法制环境。”吕良彪说。
特权与优惠之分 “到底是不是特权,不能一概而论。不能说优惠政策就是特权。地方政府发展地方经济、就业,有意扶持企业而给一些优惠政策,这是政府行政的惯例。”沈岿表示。
他认为如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政策在允许范围之内,比如税收优惠,这个可以理解。这是法律赋予政府的权限。
所以,什么是特权、什么是政策优惠,要有区分,即是否是在权限范围内的政策。
“如果确实是特权,会对社会不公平。因为这种有限的社会资源与市场没有紧要关系。对其他社会主体带来不利影响。”
事实上一些特权对企业的真正意义并不大,反而,过多地运用不公平的手段获得稀缺资源,会影响当地企业的竞争力及发展。
“我经常听到有人跟我讲,当年到那里去见他们市长、书记,对我可客气了,参加什么活动都有警车开道。”吕良彪认为,要看到这个背后的风险,“他们为了捧你,可以蔑视法律规则来给你做,如果要是打你同样可以抛开这些规则。所以大家都讲规矩,我觉得对大家都是一种最大的诚信,最大的安全”。
吕良彪提醒,“政府随意给特权,这说明它的权力不受约束、监管,这也意味着给你优惠的同时,也可以折腾你、骚扰你。这种做法对法制建设是很危险的”。
政府依法行政要合理,要有公平、合理的标准。“为了给地方实现目标,触动特权的神经,但这种特权与当地经济的推动并没有必然联系,没有合理的关联。也就是说手段与目的没有相称性。”沈岿说。
沈岿认为,像类似邯鄣市委、市政府的做法是普遍现象,因此“对这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要及时遏制”。
稳定“预期” 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吸引企业投资的重要因素,然而不少企业报怨生存环境恶劣,那么政府该为社会做什么呢?
“应该是提供一种有效的、全面的公共设施的服务,公共安全等等,提供一个好的平台让企业在这个平台中得以很好的发展。这是政府该做的。”吕良彪说。
“政府要检查自己的行政行为,合适不合适,还有哪些需要清理,能做不能做。”刘莘指出,现在是法制社会,政府的权力是受到限制的,应该是责任政府、而不是全能政府。
“少骚扰市场主体、少吃拿卡要,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行政管理、行政程序,不该管的少管,支持企业运作。”
吕良彪表示,基层权力机关别以帮助和关心的名义对企业骚扰。
刘莘认为,对于约束政府的行为,行政法规定很多。虽然乱收费、吃拿卡要这样的现象不能杜绝,但如果处罚法、许可法等等这些法律如果很好地实施,政府严格遵循已有规定,企业的生存环境会好很多。
“司法规则的功效在于给人一种很稳定的预期。”吕良彪说。
然而,当下政府行政管理的不确定性太多。没有合理的预期。
“比如,地方政府如何平衡地方发展与环保之间的关系。要有确切的平衡。有的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发展,投资设厂,但却没有替企业考虑,给企业一个合理的预期。”沈岿说,
他表示,不一定要制订很多规则,政府做到合法、合理、诚信,企业感觉就会好多了。
吕良彪认为,“要约束政府的权力行使。首先,公共权力要受到制约,依法制约其权力。其次,企业的运行过程中,要有诚信体系、法制约束。这是基础”。
“政府所做的其实就三步:不缺位、不越位、不扰民。”沈岿表示,这虽然是个通俗的说法,但事实上企业所说的恶劣的生存环境,重要的因素正是来自政府的这三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