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官司,他愿“卖身”两年 |
在建房屋倒塌,经鉴定水泥不合格。多次索赔未果后,房主上街打起“活广告”——
为打官司,他愿“卖身”两年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在都匀市七街闹市区看到:一位来自平塘县大塘镇的村民冉龙勇手持一张写着“卖身维权”的广告,引起市民围观。
据冉龙勇介绍,他先后在浙江、广东等地打工多年,今年4月,他回到家乡,筹措了5万元新建房屋。从4月28日起,他先后两次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水泥,用于修建房屋,然而,就在施工过程中,整栋房屋全部坍塌,造成7人不同程度受伤,经济损失7.4万元(其中医疗费2.4万元)。
随后,冉龙勇向惠水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惠水县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水泥生产商承担因水泥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损失。
9月17日,在调解时,水泥生产商表示,不认可“检测报告”,也不同意赔偿4万元经济损失。厂商表示,只有对方出示房屋质量检验机构的“检测报告”之后,才依法予以赔偿。后因双方分歧太大,调解未能成功。
昨日,冉龙勇打出的“卖身维权”广告刚摆在街头不久,就被警察发现,责令其收回,要求他走法律程序。可是,冉告诉记者,目前,他全家无住处,还拖欠近8万元的债务,根本无钱打官司。但是,他有电工技术资格证,先后在珠海大桥工程、东莞某空调公司等单位从事电焊作业,并获得良好成绩。于是他决定“卖身维权”,即只要对方为他打官司并保证其基本生活费用,他决定凭借自己的技能为对方打工2年。
作者: 本报记者 文隽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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