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士拥有抚养权却难见孩子面
奥一网讯 昨天(23日)今年“六一”节,是杨女士最后一次见到5岁的儿子小迪,但疏离了两年的孩子却认不出自己的亲生母亲,这让杨女士很难过。虽然拥有法院判决的抚养权,杨女士却连探视孩子都没有办法。她前夫卢先生则表示,自己新组建的家庭很和睦,孩子还太小,不应该了解太复杂的关系。
抚养权判给杨女士
据杨女士说,2000年,在江苏老家经人介绍,她与在深圳工作的前夫结婚,婚后双方一直处于两地分居的状态。
2005年4月,杨女士来到深圳与前夫协议离婚。“就在这期间事情发生了,我前夫的父母在前来我家看孩子时,趁我父母不备,强行将孩子抱走。”杨女士回忆。她听说后,立即辞工赶回老家去前夫家要孩子,却吃了闭门羹。2006年5月,杨女士与前夫在南山区法院协议离婚,当时法院认为前夫的收入比较稳定,因此将孩子判给了前夫抚养。杨女士不服判决,上诉至市中级法院。法院认为孩子年幼,更适合与母亲一起生活,于是又将抚养权判给了杨女士。杨女士告诉记者,虽然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但是前夫一直都不肯让她见孩子,两年的时间里她只与孩子匆匆见过两面。为了能够早日见到孩子,杨女士在今年的8月15日与前夫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杨女士可以每周五将孩子接走,周六送还给前夫。
8月31日,是协议书上规定杨女士可以首次接孩子,岂料,卢先生竟和她“赛跑”先接走了孩子。
杨女士说,孩子小时候和她一起生活,一直跟她很亲。可是,在今年“六一”儿童节,她去看孩子幼儿园的文艺汇演时,孩子已经不认识她了。
前夫称是为了孩子成长
记者随后联系了杨女士前夫卢先生,他表示,小迪还小,才5岁,不应该让他太早知道父母辈太复杂的关系。目前,他新组建的家庭相处得非常融洽,现任爱人对小迪也疼爱有加,孩子在健康地成长。
据卢先生介绍,小孩一直是他父母带大的,并不是在她家抚养的。双方老家离得近,杨女士经常可以见到小迪。2005年,为了办理离婚手续,杨女士和她妈妈把小迪带来了深圳,由于谈判途中发生不愉快,在卢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杨女士让他妈妈偷偷把小孩带回老家,才发生了后来杨女士所说的“夺子事件”。
同时,卢先生表示,一开始,杨女士要去探望小迪,他没有阻止,但她每次到幼儿园都情绪激动,要求带走小迪,卢先生觉得这对小迪成长很不利,便和幼儿园老师打了招呼,不让杨女士见小迪。
律师说法
杨女士合法探视权被剥夺
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甘永辉表示,子女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孩子,不会因为父母离异而改变血缘关系,杨女士依法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在卢先生和杨女士签署的执行和解协议书上,也明确了探视权的履行方式,但男方拒不履行,剥夺了杨女士对小迪的探视权,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鉴于这种情况,杨女士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可以对卢先生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强制卢先生履行协议。不过,最佳解决办法还是男女双方互相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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