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路过东部溪涌路段时,发现有一渔民将从海中捕获的河豚鱼放在路边公然叫卖,每斤几元钱。笔者对此渔民说河豚鱼是危险鱼类,食后很容易中毒,出售是非法的。他却说不怕,他们自己都经常吃。而在盐田海鲜一条街附近的一农贸市场内,笔者发现一妇女将10多斤河豚鱼放在木板上叫卖。笔者有意地问她这是什么鱼时,她说是河豚鱼,还一个劲地对笔者说此鱼味道特别鲜甜,很多人来买。笔者告诉她说吃河豚鱼很容易中毒的,她马上说会做的就不会中毒。
笔者有几位朋友每年都喜欢到东部一些餐厅吃河豚鱼,近日笔者问他们最近这些农家餐厅有没有河豚鱼吃时,他们都说有,而且他们最近已吃过好几次,有时候客人多他们去晚了还吃不上,要提前预订。笔者到多家餐厅和农贸市场了解到,现在这个时候,有不少人非法出售河豚鱼,一些餐厅更是将之作为招牌菜向客人大力推荐。
笔者在调查中还发现,有的渔民未将捕上岸的河豚鱼拿去卖,而是随意丢在码头边或海边,结果被一些不知此鱼是剧毒鱼类的人,尤其是一些拾荒者拣走煮后误食,导致中毒事件发生。据了解,近几年来我市曾发生多宗有人捡食河豚鱼中毒事件。如去年10月8日上午,一位60多岁的拾荒者刘某在南澳双拥码头捡回两条被人扔掉的河豚鱼,拿回住地煮熟后食用,后出现感觉口唇、指端麻木等症状,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03年10月28日,河南籍女子徐某在捡破烂时拾到4条河豚鱼,煮熟后食用不到半个小时就出现头晕、舌头、口唇麻木、无力等症状,被同乡送到医院抢救,后一直处于昏状态。
笔者生长在沿海地区,从小就看到有人因食用河豚鱼死亡的事,令家人痛不欲生。在此,笔者呼吁有关部门在近期对一些餐厅、饭店,尤其是东部沿海的一些农家餐厅、农贸市场、马路边、海边码头进行一次全面的暗访调查,对非法销售河豚鱼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奉劝广大市民千万不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吃河豚鱼。路边、海边码头等地的死鱼不要随便捡来食用。(市人大代表吴立民)
小资料 河豚有上百个品种,是种肉味鲜美但含剧毒的鱼类。在我国,河豚主要生活在沿海和一些内河中。河豚鱼被捕捉后或被人用手一捏,肚子会鼓胀起来,所以又叫气泡鱼、吹肚鱼等。河豚鱼虽然种类繁多,体色各异,但共同的特点是头圆形、小口,背鳍、臀鳍和尾鳍成三角形,肚大尾巴小,身子呈棒槌形,全身无鳞,背部色深,腹部多为乳白色。
据有关资料显示,河豚鱼有毒成分叫河豚毒素,毒性很强,是种神经毒,一条河豚鱼毒素可致二三十人中毒死亡。目前,治疗河豚鱼毒素中毒尚无特效解毒剂,中毒者常于4至6小时内死亡,及时抢救,死亡率也高达40%至60%。我国有严格的规定,严禁河豚鱼流入市场,经营河豚鱼是违法的。
(责任编辑: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