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第二届泛珠三角九省(区)司法行政合作会议日前在海南召开。云南、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贵州及海南省司法厅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会上,泛珠各省(区)司法厅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九省(区)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协作联调协议》,并围绕“建立预防和化解省际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主题,推进泛珠三角人民调解合作进行了广泛交流探讨。
为确保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协作顺利进行,会前由广东省司法厅牵头组成的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合作小组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草拟了《泛珠三角九省(区)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协作联调协议》,并在会上顺利审议通过。建立以“矛盾共管、信息互通、先谋共识、联合调处”为主要内容的人民调解联调协作机制,不仅有利于人民调解资源的整合互补,有利于大调解格局的建立,而且有利于各方司法行政部门掌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主动权和主导权,把矛盾纠纷的解决纳入依法、规范、理智的轨道,必将极大地促进区域融合和稳定。
泛珠三角幅员辽阔,山水相连,经济发达,各省(区)人民调解工作一直有着紧密的联系,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在预防、排查、调处社会矛盾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尤其是加强人民调解合作,是顺应构建和谐社会新形势的需要,是加快协调发展的迫切要求,是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必然选择。部分省区还就建立跨区域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工作机制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和尝试,此次泛珠人民调解合作的正式启动,为九省(区)人民调解工作发展创造了条件,带来了机遇。
杨燕生 刘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