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台建林
手持人大代表选票,陕西省女子监狱一位服刑人员忍不住哭了。
9月17日,西安市未央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投票日。陕西省女子监狱属于张家堡街道第五选区,739名服刑人员在这一天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
在投票现场流泪的那位女服刑人员曾是陕西省、西安市两级人大代表,也曾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可是后来,她挪用公款,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
她已经在监狱里参加过两次选举了,第一次是5年前。“我希望他们珍惜人大代表这个职务,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利,责任重大,当选后要好好负起这份责任。”她说出了自己的心愿。由于表现好,这位女服刑人员已被减刑,很快就能出狱了。“我希望能在有生的日子多做对国家、对人民有益的事。”
陕西省女子监狱副监狱长赵海莲说:“不少人以为服刑人员没有任何权利。实际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服刑人员是犯了罪的人,但是她们和社会上的人拥有同样的政治权利,我们组织服刑人员参加选举,就是要依法维护她们的政治权利。”
当日,经过宣布选举规则、监狱分监区警察投票、服刑人员投票、封箱等程序,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第五选区顺利完成了选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