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建明 通讯员/岑小惠 潘展云)自今年7月1日起,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所有案件都附上了两张卡——《廉政监督意见卡》和《办案廉洁自律卡》,内外并举,对法官廉洁办案进行全程、全方位监督。
这种被称为“一案双卡”的新举措两个多月来收到了显著效果,该院院长黄炯猛昨日接受笔者采访时说,有了这两张卡,就好比为法官廉洁司法系上了“双保险”,对规范法官行为,促进公正、文明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云浮中院的《廉政监督意见卡》是在立案时向所有审理和执行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发放的,让群众由立案阶段开始全程监督法院和法官的工作,它强调的是外部监督。卡上除了印有《法官法》规定的法官13种“不得有”行为外,还印有法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电话、地址,为群众实施监督指明方向,提供方便。同时实行举报奖励政策,如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群众积极行使监督权利。最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查案件时回访的一位当事人就说,实行随案发放《廉政监督意见卡》制度很好,不仅使群众了解法官廉洁办案方面的纪律,而且增加了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现在打官司更放心了。
而《办案廉洁自律卡》侧重的是办案法官的自我教育、监督和管理。它由法官在每件案件办结时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当事人对案件裁判结果的意见和法官在审理该案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遵纪守法的情况,办案法官须在卡的末尾签名确认。此卡每案一份,要求办案法官于结案次月5日前交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卡上也印有法官13种“不得有”的行为,对办案法官的廉洁自律起到很好的警醒作用。
黄炯猛介绍,《廉政监督意见卡》和《办案廉洁自律卡》最后均由法院纪检、监察部门收集,纪检、监察部门收集后及时对“两卡”反映的意见和情况进行审查处理,并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处理情况在法院内部进行通报,同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时刻警醒,以达到“保廉洁、促公正”的目的,树立法院和法官的廉洁形象。据笔者了解,云浮中院此举在当地诉讼当事人和群众中反响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