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禁智障民工无偿劳动 肥西“黑砖窑”厂长等5人获刑
本报曾报道的发生在肥西县五十埠村国付砖瓦厂的非法拘禁智障人员,强迫他们进行劳动一案,9月24日由肥西县人民法院审结。包括该厂厂长在内的5名涉案人员受到法律制裁。
今年6月,肥西县公安机关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该县五十埠砖瓦厂有强迫工人劳动现象,于是立案侦查。经查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十八岗村村民李某,于2001年起承包经营肥西县上派镇五十埠砖瓦厂。去年12月,李某等人从合肥等地找来两名智障人员,经过简单培训后强迫他们在该厂进行搬砖等简单劳动。今年4月间,他们又找来数名智障人员,强迫他们在砖瓦厂进行无偿劳动。为了防止这些智障人员逃跑,李某等人安排在砖瓦厂打工的舒城民工宋某和霍山民工张某负责看管和带领他们劳动。宋某和张某白天采用恐吓、殴打的方法强迫被害人劳动,夜晚则将他们锁在房间不准外出。而这些被强迫劳动智障人员却得不到任何报酬。今年6月,肥西警方发现上述情况后,将被拘禁并被强迫劳动的智障人员全部解救。
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在该厂打工的贵州籍青年王某,看到厂里控制多名智障人员无偿劳动情景后,自己也从外面找来一名智障人员,控制其人身自由,与其同吃同住同劳动,而该智障人的劳动所得全归王某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等人为强迫他人劳动,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宋某、张某等人在非法拘禁中还有殴打被害人的行为,应从重处罚,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厂长李某有自首情节,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另两名案犯也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此外,被解救的智障人员均已被妥善安置和处理。(李平)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法制报)
(责任编辑:李培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