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严禁安排学生去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三湘都市报9月25日讯 今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建立健全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
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工作。
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强调,“坚决不允许将学生介绍到歌厅、酒吧、夜总会、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新资助政策今秋全面实施
据测算,2007年秋季学期,我省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共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7.61亿元。其中,中央分担5.13亿元,我省分担2.48亿元(据悉明年将在7.61亿元的基础上翻一番)。如果再加上其他渠道的助学经费,可使高等学校22%%的学生、中等职校一二年级90%%的学生得到资助。
郭开朗强调,各高校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以上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面的开支。各民办中职学校则要按照国家要求,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减免、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顶岗实习每天不超8小时
高校要尽可能在校园内多设勤工助学岗位,加强对校外用人单位聘用在校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未经学校审核同意,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私自到校外勤工助学。
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年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各职业学校要把顶岗实习纳入教学计划,对实习地点做好前期考察工作,坚决不允许将学生介绍到歌厅、酒吧、夜总会、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在今天的会上,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与国家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长梅家祥还签订了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我省新一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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