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前往工商部门注册“上海生命智慧记忆工程解构工作室”。没想到工商部门前后两次以不知李先生注册的企业意图何为,拒绝了他的登记。于是李先生将市工商局告上法院。昨天下午,徐汇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罕见的行政官司。
李先生诉称,自己多年一直从事人类大脑、人体结构的研究,目前已小有成果。虽然没有在任何学术期刊上发表过,但对自己的作品也拥有知识产权。今年4月初,李先生带着自己的理论成果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宝山分局注册企业。没想到几天后工商局寄来一张《企业名称驳回通知书》,拒绝了他的申请。李先生便在5月29日又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递交了注册申请,结果又再次遭拒。
昨天庭审中,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在答辩中指出:“工商部门驳回的决定主要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11条:"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等规定作出的。从"上海生命智慧记忆工程解构工作室"的名称看,其所从事的行业不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的任一一项,简单地说就是不能理解这个企业是干什么的,因此不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