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新建记者近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访时了解到,随着经济交往活动的日益频繁和经济领域的不断拓展,法院受理的案件中银行信贷、商品买卖、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减少,而公司诉讼、保险纠纷、证券纠纷、信用卡侵权、连锁经营权纠纷、网上虚拟财产权争议等新类型案件逐年上升,案件的审理难度也越来越大。
据广东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从2003年至今年上半年,广东全省法院共审理一审民商事纠纷案件51万余件,调处诉讼标的额4467多亿元。在这51万余件案件中,银行信贷、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纠纷案件26.97万件,其他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4.03万件,股权转让和股东权益争议等涉及公司诉讼案件3539件,破产案件1165件。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使经济交往活动日益频繁,经济领域不断拓展,各类民商事纠纷将不断增加,如全省法院受理的案件呈现出银行信贷、商品买卖、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逐年减少,而公司诉讼、保险纠纷、证券纠纷、信用卡侵权、连锁经营权纠纷、网上虚拟财产权争议等新类型案件逐年上升的新特点。新类型案件持续出现,使案件的审理难度越来越大。与此同时,随着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原已颁布的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使更多市场主体的纷争具有可诉性。市场主体维权意识的不断高涨,也对法院公正与效率的司法主题提出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