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从武 吴亚东
人物档案:邓红娟,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1985年进入法院工作,先后担任打字员、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从事法院一线审判工作10余年,办理各类民事案件逾2000件。
采访邓红娟很“困难”,“难”在她抽不出时间。“每天上午、下午都要开庭,星期一到星期五都排得满满的,咋办?”在电话那头,邓红娟不好意思地对记者说。
今天下午,记者依约来到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4号法庭,这天下午邓红娟作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在这里开庭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记者到达时庭审还没有结束,约18时30分,庭审终于结束,略显疲倦的邓红娟脱下法袍,就在法庭里和记者聊了起来。
邓红娟对记者说,工作20多年来,感受最深的是办公场所的变化。现在开庭都在专设的法庭里进行,庭审程序都很规范。这要是在十几年前,根本没有这么好的条件。邓红娟刚到法院工作时,新市区法院没有自己独立的办公楼,和新市区政府共同在一栋二层小楼里办公,法院只占了半层楼,办公室十分紧张。一间十余平方米的办公室里,只能勉强放得下办公桌,更别提有专门的法庭用来开庭。
那时候,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只能在办公室里进行,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以及律师一人提一把椅子围坐在主审法官办公桌前。办公室里常有人进进出出,十分影响案件的审理。由于地方太小,有时原被告不得不坐在一起,庭审中间,双方争执起来互相拉拉扯扯,常常使庭审无法进行,法官必须先平息双方的怒气才能使庭审得以继续。
不过,那些场景已经成为了回忆。1999年5月,新市区法院搬进了崭新的7层办公大楼,从此结束了没有专用法庭的历史。现在,法院仅大小法庭就占了两层楼。
10年前,邓红娟所在的经济庭一年办理案件只有200多件,可去年一年她所在的民二庭(原来的经济庭)办理的案件已达到了1200多件。仅去年一年她就办理了280多起案件,数量超过了10年前整个庭室一年办理的案件数。
邓红娟说:“案件数量的大幅上升,说明了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不断地提高,知道通过诉讼途径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前,民事案件审理没有实现审执分离,法官从送开庭传票到最后执行都独立完成,再加上对法官的考核管理不是十分严格,对于案件的质量没有量化考核,不追求调解率,往往使得一些案件审理质量不高,判决书过于简单生硬,缺乏说理性,一些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上诉率高。有些人还偏激地认为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办人情案等等,发泄不满情绪。如今,随着近年来对审判体制的改革,以及对法官的规范化管理、量化考核等,法院的公信力与日俱增,判决书的权威更加体现出来。
原来审理案件时,法官们以审判为主,一些案件当事人息判不息诉,四处上访,还是没有实现案结事了的最终目标。现在,新市区的法官们不但在判决书的制作上下功夫,尽可能地讲明事理,让当事人看了判决书之后明白道理。而且还充分开展庭前、庭中调解工作,尽可能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调解结案,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去年至今,新市区法院的民商事案件,超过一半都通过调解结了案,缓和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当事人满意了,邓红娟和其他法官的工作也有了很好的成效。
本报乌鲁木齐9月27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