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市场上粮油食品的品种日益增多,部分不法经营者借机在五彩缤纷的包装上玩起了“猫腻”,干起了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违纪行为。据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市场上的监督抽查,目前市场上包装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是短斤少两,包装物充当“净重”。如消费者经常购买的大米和面粉,包装袋上标明净重为25公斤,而实际上有的连包装物在内也不足25公斤。此外像一些火腿肠、方便面、色拉油等等粮油食品,都把包装物计入“净重”范围,侵害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二是偷梁换柱,“挂羊头卖狗肉”。一些经营者利用包装以次充好,偷梁换柱。如把质量不高的大米、面粉等装进标明质量高的甚至名牌包装袋里,欺骗消费者。如兰州市一粮油店经销的东北大米,包装袋上清楚标明是东北大米,每公斤2.7元,而实际装上的是色泽质量均欠佳、每公斤2.3元的本地大米。
此外,一些不法商贩公开利用包装物制假制劣。今年春节前夕,一些外地商贩趁春节群众采购年货之际,用精美的黑芝麻糊包装袋、中老年奶粉袋,装上普通玉米面及其它米面之物,封口包装后以“大减价”、“大清仓”之名,低价抛售。一些群众不明真伪,纷纷购买作为拜年礼品,结果春节过后才发现是假劣货。
三是涂改日期,无视产品保质期限。食品是有包装日期和生产保质期的,过了期的食品不能饮用食用。一些生产、经营者为减少损失,纷纷利用包装涂改日期,或模棱两可,或标明不清,或随意扩大保质期,有的干脆不标明生产日期,由经销商现出售现盖上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这类问题主要表现在罐头、糕点、烧烤制品、副食品等方面,还有的经营者对过期食品包装进行涂改、挖、粘、重印,千方百计利用包装坑害消费者。
四是二次包装污染严重。这主要表现在一些超市随意对商家的食品进行二次包装。前不久,甘肃兰州市工商、卫生等部门在对兰州一些超市食品质量进行检查时,发现有的超市随意对供应商销售的食品进行二次包装,结果造成污染,细菌超标,质量下降,数量不足。
针对粮油食品包装问题多的不良现象,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检查和监督,一经发现要立即予以罚没并严惩。
甘肃省丛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