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嫩江县,人们都知道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普通检察官。
她在控申科的接待岗位上工作十五年,接访700多起。她把强烈的事业追求和浓厚的群众感情,体现在平凡的岗位上,视每位上访者为亲人,热情接待,认真倾听,多方协调,从不懈怠和推诿。
她就是嫩江县检察院控申科主任郭爱云。
在县检察院的接待室,一面绣着“公正正义、秉公办案”锦旗悬挂墙壁上,这是嫩江县医药店职工送给她的。
“送锦旗那事发生在2002年初。”已经调离到另一家单位上班的原嫩江县医药一商店的职工王某说。
“2001年7月,我们60多名职工准备集体到省城上访,再次举报我们药店经理冯某侵占、贪污职工集资款的问题。这时,一个职工建议我们先到县检察院试试。说实话,去县检察院前,我们没啥指望,一年多来我们已经集体上访了数十次,都没解决问题,所以当时职工到县检察院上访时,是带着一肚子气去的,也没抱希望,见着郭爱云第一句话就是:你能解决的了不?不行我们就去省城!”
没想到,郭爱云先请大家坐下,接着送上来水,然后认真地听取职工选派的代表讲述事情经过。“大伙一下就被感动了,上访过许多地方从没受到这待遇。”
原来,职工反映的是他们药店经理侵占职工利益的事。原嫩江县医药一商店经理冯某借退耕还林之机,于1997年承包了一块土地,但他没有能力经营,于是在未开职工代表大会,没有征得职工同意的情况下,将100垧(一垧为10亩)土地以45万元的价格转租给了医药一商店,并要求职工人均集资4000元钱,三年还本付息,其余不足部分的资金在医药商店挂账。“那时职工每月工资仅三四百元,但为了保住饭碗只好东挪西借。”然而,隔年种地时职工发现,协议上总共转让的100垧土地,实际上只有18垧可耕地,药店经理承诺的三年还本付息兑现无望。“职工急了,开始串联上访,追讨血汗钱。”
“但上访难呀,一个个部门走了一年,不用说结果,连希望都没有。职工心里急,难免口没遮拦,到后来都没人爱接待。但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那天初到检察院,郭爱云不但热情接待,还认真听取了我们的反映,同时表示一定会给大家一个满意的结果。她当时就向检察长做了汇报,三天后反贪部门就进入公司进行调查。”
最终,原医药一商店经理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职工的集资款也相继被全部追回退还。
郭爱云有个习惯,就是把上访群众的诉求认真地记在笔记本上,时不时地拿出来看一看。她经常说:“一定要让老百姓苦有处诉,怨有处讲。”这种持之以恒的坚持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很多时候还需要勇气和耐心。
郭爱云就是这样始终以诚恳的服务态度,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接待处理每一起群众来访,诠释着“人民检察为人民”宗旨。她说:“群众的上访,95%是有原因的,不解决好她们的上访,工作中不做到合理的要求解决到位,不合理的要求解释到位,那就是我们工作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