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0月1日电(记者岳德亮)10月1日起,浙江省嘉兴市实施《嘉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嘉兴市代市长李卫宁表示,这一政策促使嘉兴成为全国率先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地级市,近100万城乡居民受益。
在此之前,嘉兴市只有企事业单位职工、被征地农民等特定人群,才能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障),农村居民以及城镇部分未参保的居民则与社保无缘。
实施新政策后,凡是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至60周岁,符合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现有各类社会养老保障对象之外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新旧政策一叠加,覆盖范围就扩大到了城乡所有人群:不仅是农民,还有城镇居民中未参与保险的,以及非嘉兴户籍但已取得暂住证的外来人员。
由于以前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很多到了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人从没享受过任何保障。新政策规定,6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规定一次性缴费满15年,同样可以领取养老金。
据了解,为让养老保险政策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嘉兴市将每年从财政中支出3.6亿元,占嘉兴年财政收入的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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