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懂法了,处理好了劳资关系,企业就和谐了;懂法就不会给人骗,做起生意来风险少了很多!”广东省中山市工商局副局长、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个、私协会”)会长叶根松告诉记者,个体私营企业老板们对企业普法持普遍欢迎的态度。
中山市司法局局长林国合告诉记者,该市“个、私协会”维权委员会率先在全国开创普法与维权相结合的普法新模式,4年来通过普法与维权并举的手段,共为会员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8.3亿元,有力地维护了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现在做生意风险很大,骗子的手法很高,真假难辨。”中山加和房地产公司董事长潘建波说,现在许多买卖的交易金额都是过千万的,出了问题打起官司,既劳心劳力又费时,还不一定能拿回钱。“所以,做买卖之前,我要找维权委员会的法律顾问,花钱找公证处公证。你骗不了我!我也骗不了你!法律上,双方权益都得到保障。”
中山市“个、私协会”维权委员会法律顾问处秘书长、广东卓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敬贤对记者说,自从2003年4月中山市“个、私协”法律维权委员会成立以来,每天都会接到4至5个民企维权案件,有时一天会接到8个案件之多。“当初,维权委员会法律顾问处的律师们就像消防员,哪个企业出事了,就赶紧去"灭火",尽可能挽回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其实,这种事后的补救是一种无奈的补救,还不如先"防火",从防范的角度出发,尽可能地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林国合向记者介绍说,为了切实推进民营企业法律维权保障向各镇区的延伸,在中山市司法局、普法办的帮助下,依托中山市个协、私协基层各分会,他们将中山全市24个镇区分成5个法律维权服务区域,由顾问律师分工分片联系,落实区域内的普法和法律维权工作责任;落实各镇区司法所作为法律顾问处成员的职责,承担日常普法和法律维权责任,主动参加纠纷调解,与各镇区分会一道做好民营企业普法和法律维权工作,形成覆盖全市、分工协作、责任落实的法律维权服务网络,最终形成一个以“大司法”的方式全面维护中山市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的维权理念并取得成效。
邓新建 刘洪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