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讯(记者 李静波 见习记者 王颖 通讯员 李峻)如果一户家庭中所有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其生活质量必然令人担忧。为加强就业再就业,昨天,记者从宁波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了解到,宁波市政府于日前出台了“零就业家庭”援助政策。
按照《关于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和进一步促进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的通知》,“零就业家庭”是指同一城镇户籍家庭(仅指夫妻、父母子女关系)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无经营性、投资性、赠予性等经济收入且生活困难的家庭。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等政策性待遇或现役军人、或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援助服务的,不列入 “零就业家庭”范围。即日起,宁波市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与救助服务站(室)申请“零就业家庭”的认定。
针对“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措施有:各地在掌握辖区内“零就业家庭”基本情况后,将进行重点帮扶,为他们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建立“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限时就业承诺制,帮助申请人在求职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实现就业;各地还将加大财政投入,积极开发社区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用于动态托底安置 “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据介绍,到2007年底,宁波市30%以上的城镇社区将建成为充分就业社区,到2010年底,这一比例将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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