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苦工”
“17岁就在国有工厂做工人,负责烧炉”,“民工主席”、“民工富豪”的称谓由之而来
发迹后的叶剑波罕有提及自己的“家世乡情”,只在早年一次接受媒体采访时自曝少年做苦工的经历。
叶剑波做少年锅炉工的年代,正是“文革”行将结束的1976年。“那个年月,锅炉工属工人阶级的一员,能当工人在当时是很光荣的,和现在的‘民工’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况且当时也没有‘民工’一说。”叶剑波佛山一位旧同事认为,媒体曲解了叶剑波当年的工作,而也许由此为自己获取印象分正是叶剑波所乐意的。
在陈焕庭的记忆里,叶剑波读过高中,“那个时候高中属于高学历了”。陈证实,叶剑波的确有做锅炉工的经历,是在当时的老佛山市显像管厂,不过时间并不长,1977年初陈焕庭下乡做知青的女儿陈惠红回城,到佛山市显像管厂工作时,叶剑波“已经是厂里的团支部书记了”。
正是在这家显像管厂,叶剑波和陈惠红结识并恋爱。但对二人恋爱,当时陈焕庭内心里并不赞成,因为1957年出生的陈惠红比叶剑波大2岁,“年龄不合适,那时我就已经看出了他们日后婚姻的危机。”
后来叶剑波工作调动,从显像管厂到市侨办下属的华侨服务公司。“调动没走关系,我和叶松都没帮他什么,那个年代干部都是‘操正步’,如果说有照顾,去当工人就是最大的照顾了,因为不用下放做知青。”陈焕庭说。
“叶剑波初来华侨服务公司,只是一个普通职员。”佛山市外事侨务局(前身之一为原侨办,2001年并入)一人士向记者介绍,“后来在香港成立侨立实业公司,叶剑波被派去做经理。”
一位熟悉叶剑波当年情况的人士回忆,上世纪80年代,正是全民经商热浪翻滚之时,侨办下面至少挂靠有5家公司,有做进出口贸易的,有做住宅开发的,有做投资的。当时下海、停薪留职风气盛行,侨办也没给叶剑波什么工资,只让其凭自己的关系和能力去经营。当年类似情况很普遍,政府部门管批文、管盖章,下面公司各尽其能。公司要贷款,拿着批文去银行要钱,很多银行呆账坏账就是那个时候造成的。
据陈焕庭透露,叶剑波当年倒腾房地产赚过不少钱,还卖过电视机等当时流行的“几大件”,当年这些物资都很紧俏,物价局管这些,还罚过叶剑波的公司。陈对叶搞投机买卖很是不满,曾劝他做实业,后来叶做铝材和皮草生意,赚了不少钱。
上世纪80年代中期,叶剑波进入华侨公司后不久与陈惠红结婚,育有一子叶域。工作期间还在电视大学读过夜校大专班,记者在如今的佛山市广播电视大学查询得知,曾有一名为“叶剑波”的人在“84级05班”就读,专业是“微型计算机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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