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缴费标准目前仍执行旧标准
本报讯 (记者 姬娜 实习生 韩莎 杨瑛)“2007年度新的车船税从10月1日开始,据悉其他省市已经征收了,但是不知道西安市目前的情况如何?想去缴车船税担心新政策下发后又要缴二次,不去缴又担心被罚滞纳金。
昨日,车主乔先生致电本报称:他刚从天津回来,该市2007年度车船税从10月开始征收,大型、中型和小型客车年税额分别为540元、510元和420元。平均下来,家庭小型轿车相当于每天缴1.16元的税。而据了解,其他各省市如上海、北京等地开始按新车船税标准收取。“可西安市还没有类似的情况,我担心现在去缴了车船税,怕新政策下发后又要缴二次,不去缴吧又担心被罚滞纳金。”和乔先生有此担心的车主不在少数。
就此事,记者在西安市地税局了解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新的车船税条例在原有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的基础之上对税额进行了规范性的规定,制定了新的标准。目前西安市仍按照原来的标准执行,即23座以下的载客车,税额为280元/年,23座以上税额为320/年,载货汽车每吨60元/年。而陕西省地税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省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此事。如果有新标准的话,也不会让车主“二次”缴纳车船税,并希望车主及时缴纳车船税,以免被罚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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