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机场建设费征收至2010年
民航“一金一费”使用办法将作出重大调整
本报综合消息 据中国民航总局网站消息,一直为各方关注的民航“一金一费”使用办法将作出重大调整,与此密切相关的四项民航财经新政策即将出台,它们是《民航中小机场补贴管理办法》、《支线航空补贴管理办法》、《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以及《航空公司安全保障财务指标考核办法》。
民航总局日前在大连召开民航财经政策研讨会进行动员。
“一金一费”(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和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是专项用于民航建设和发展最重要的中央财政资金来源。近年来,随着中国民航的快速发展,原有的“一金一费”政策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航空公司资产负债率过高、航油成本过高、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不足;机场建设任务重,资金严重缺乏、发展不平衡,尤其是支线航空发展缓慢、小机场亏损严重等诸多问题,都呼唤新的财经政策尽早出台。
经民航总局努力争取,日前,国务院已批准延续机场建设费征收政策至2010年,同时调整机场建设费使用范围。即将出台的四个民航新办法,就是针对这一重大调整制定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