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沈卫平)为牟私利,借他人营业执照参与招标,中标后将承接清理污泥的业务转手发包给个体经营户,谁料在排污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日前,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将俞永明、乔林标、任万江、张庭和依法批准逮捕。
2007年8月5日,上海某钢铁有限公司中厚板厂招标,欲将该厂沉淀池中污泥处理掉。上海莺湖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经理俞永明为牟利,通过关系借来有处理污泥资质的化工厂营业执照参与招标。中标后,俞永明又将污泥处理业务发包给个体经营户乔林标、任万江。任万江找到养鱼承包户张庭和,将中厚板厂的污泥直接排放在他承包的废弃鱼塘内。排放过程中,污泥通过鱼塘流入附近河道,导致河水严重污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此次污染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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