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副书记 夏宝龙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浙江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目标和“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建设“法治浙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方法、载体和机制,努力做到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治精神的统一,充分发挥普法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党政领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调动全社会参与普法教育的积极性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委、省政府把“五五”普法纳入“十一五”规划,作为建设“平安浙江”、“法治浙江”的重要内容,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强化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使成员单位从原来的23个扩大到42个,并确定了30个单位为省级“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带头抓好普法工作,带头参加普法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示范作用。在165个省直部门和单位中,有近50%是由“一把手”担任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不断完善普法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制定出台省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普法办职责、省直部门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层层分解落实“五五”普法目标任务,分别制定了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职工学法用法等四个实施意见,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同时,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提高普法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各地普遍组建普法讲师团、宣讲员、联络员、志愿者队伍,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网络。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全省有80%以上的党校、行政学院把法律知识培训列为必修课,有90%的村委会和96%的居委会建立了法制教育阵地,建成了综合性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1682个,编印出版《浙江普法农村版挂图》,每半个月向全省3万多个行政村免费发放一套,并计划用3年时间,在全省农村基本建立规范的法制宣传专栏。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市场化运作机制,与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发行普法书刊,组织法律知识竞赛,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普法教育的积极性。
坚持普遍宣传与重点教育相结合,努力把普法工作覆盖到全社会 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在于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浙江市场机制先发、民营经济发达,新经济、新社团组织发展迅速,新的社会群体较多。目前,民营经济已占全省生产总值的70%以上,登记在册的外来流动人口近1700万人,与常住人口的比例约为1:3。为此,我们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以及职工等重点对象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新列为重点对象的农民群众的普法教育,并把法制宣传教育延伸到民营企业主、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努力消除普法工作的“盲区”和“死角”。对农民群众,注重培养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观念,以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结合新农村建设、农村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实施农民学法维权工程,开展“真情送法进农家、服务建设新农村”等活动。对民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注重培养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结合开展“诚信守法企业”、“依法经营商户”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民企”、“法律进市场”,经常性地组织普法讲师团、法律宣讲小分队到企业和市场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到企业、市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对外来务工人员,注重培养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观念,专门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原则,落实用工单位和辖区的责任,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制漫画和图片宣传巡展,组建外来员工法制宣传员队伍等,大力推进“法律进民工公寓”、“法律进工地”。今年以来,全省共举办外来务工人员法制课1500多场次,开展“法律进企业”专题活动850多次,法制文艺演出730多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20多万份,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乡镇(街道)建立法制学校的面达到78%,有86%的登记在册外来务工人员接受过1次以上的法制教育。
坚持传统手段与创新方式相结合,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我们按照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基层的要求,在坚持行之有效的传统手段的同时,适应新形势和不同对象的特点,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方式方法,寓法制于新闻事件,寓法制于百姓生活,寓法制于典型案例,寓法制于文化娱乐,使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有效整合平面媒体、影视媒体、网络媒体资源开展普法教育,全省共建立了“钱塘法治”网等各类普法网站86个,在1万多个村开设了农民法制教育远程课程,在各级电视、广播、报刊上开辟了248个具有影响力的法制专版或专栏。充分运用文艺形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播放法制短片、制作法制动漫、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律文化的熏陶,树立法治理念。注重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教育,选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法事件,进行深入剖析,加强教育引导,使广大群众掌握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养成守法习惯,依法反映合理诉求,维护正当权益,履行应尽义务。通过法律服务开展普法教育,充分发挥司法所、“148”专线的作用,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担任基层组织、企业、学校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法律援助、调解矛盾纠纷等活动,在为群众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目前,全省共建立了1734个乡镇(街道)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去年受理劳动争议案27061件,已结案处理25325件,调解结案率达93.6%。
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社会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学校。我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围绕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环节,积极探索和推进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努力把全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以全面开展“法治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为主要载体,深化地方依法治理,通过制定创建办法,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评价体系,在推进地方党委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公正司法、发展基层民主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主要载体,不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通过修订完善创建内容和标准,继续开展星级达标活动和验收考评,进一步完善了乡村治理机制,基层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知情权、监督权得到保障和落实,基层干部学习法律、执行政策、按章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目前,全省“民主法治村”创建面达到了96.5%,乡镇开展依法治理面达到了100%,有202个村被授予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称号,有25个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以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依法办事示范窗口”等创建活动为主要载体,不断深化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全省上下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持了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利国利民的事业,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努力推进浙江普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