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环境违法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本报讯(通讯员刘力敏记者吴艳荣)10月9日,省银监局2007年第三季度银行运行及风险状况分析会增添了一项新内容———省环保局有关人士向省级及驻石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了7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及其违法事实。这是我省环保部门首次应邀参加并对金融机构进行正式的信贷风险提示,也是金融部门首次专门针对环保问题而采取具体的信贷风险管控措施。
今年6月份,省环保局、省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政策防范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加强环保和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和联动作出部署。
就省环保局通报的首批7家环境违法企业,省银监局要求各金融机构在3日内反馈对这些企业的贷款情况,以便进一步采取对策,作出处理。此外,为监督各金融机构的落实情况,省银监局将对在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中贷款比例大、贷款余额不断增加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现场专项检查,并根据检查出的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
省银监局同时出台积极的“绿色信贷”政策。对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的产业或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给予贷款支持;对从事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的项目和企业,将择优扶持。对能耗、排污不达标,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贷款企业,要坚决收回贷款;对不稳定达标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不明确、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调整贷款期限,压缩贷款规模,从严评定贷款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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