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沈阳10月16日电(记者石庆伟)继辽宁率先完成1212万平方米棚户区集中改造之后,吉林、黑龙江两省近两年也相继展开大规模改造工作,综合各地数据,今年年底前东北三省约有3500平方米的棚户区获得改造。
辽宁省抚顺市钢厂的退休职工张瑞福老两口,棚改后搬进45平方米的新居。他们高兴地说:“新房面积增加了一倍多,只交了8500元的房款,盼了几十年的住房梦终于实现了!”
棚户区是中国在计划经济年代遗留的特定历史产物。由于当时“先生产后生活”的建设思路,职工住房建设滞后,许多工人在企业、矿区周围搭建简易工棚居住,形成片片棚户区。这里缺乏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和商业配套,房屋年久失修,居住环境恶劣。
振兴东北战略实施以来,东北三省经济呈现快速健康发展势头。各地下大力气解决民生问题,让民众共享振兴成果。
从2005年开始,辽宁斥资上百亿元,对棚户区进行集中改造,共拆迁旧房1212万平方米,建成新居1931.5万平方米,使120万名棚户区居民喜迁新房。今年辽宁又对余下的近300万平方米棚户区开展改造,预计年底前完成。
吉林省从2006年开始,对全省1500万平方米的棚户区集中改造,今年将全部完成改造任务。黑龙江省在去年改造269万平方米危房棚户区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完成23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
东北棚户区改造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建设,政府作为开发建设主体,对拆迁居民普遍采取“拆一还一”等优惠政策,使拆迁改造真正惠及广大百姓。
辽宁省建设厅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王殿武说:“政府承担改造资金的筹集任务,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减免土地使用等税费,大幅降低了建设开发成本,每户只掏1万元钱即可回迁50平方米左右的新房,不增加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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