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青接受采访时多次流泪 摄/记者孙慧丽 |
嫂子打瞎弟媳眼睛 被判入狱7年 赔偿对方4万元 走出大墙配合执行 卖冷饮挣钱 她说—— 出狱“还债”从牙缝里挤钱也得给
每个月给完执行款后勉强够一家四口维持生活 她80多岁的父母夏天提筐上山为女儿挖野菜
今年53岁的柳青,因打瞎弟媳的眼睛被判入狱7年。出狱后,她住在村里最后一处土坯房,无暇顾及考上大学却无力支付学费而辍学的女儿。她在街头摆起了冷饮摊,每月省吃俭用,只为向被害人“还债”。
面对女儿的执着,柳青的八旬父母偷着上山挖野菜接济她;面对被害人和自己家人的不理解,她仍然默默地兑现法院的判决。
这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告诉记者,她没有逃避的唯一原因就是相信法律,“法律怎么判,我就应该怎么执行”。
故事缘起打瞎妯娌眼睛自己入狱女儿辍学
2007年10月13日上午,雨。
在京西距离市区50公里外的一个村子里,柳青的家里一片昏暗。看见记者到来,她的手放在灯绳上,犹豫了一下。灯亮了,25瓦的灯泡并没有让屋里的光线有太多的改善。
下雨让这间村里唯一的土坯房更加阴冷。14英寸的旧电视机和一台电扇放在家里最好的桌子上。除此之外,就是残破的箱子、柜子和一大一小两张床。柳青递给记者一个小板凳,示意记者坐在光线好一点的屋门口,还未张口,眼泪就涌了出来。
今年54岁的柳青有两个女儿。丈夫王刚一直在村里靠打零工或卖冰棍为生。
后来,家里出事了。1998年,柳青因与妯娌李芳打架并将其眼睛打瞎,被判入狱7年,并赔偿李芳4万余元。“当时,我大女儿刚考上海淀的大学,但是正好赶上我出事,家里没有钱,为此,大女儿一直哭,考上大学了却没有钱去上学。”柳青说。
回首往事狱中想念女儿常常躲在被窝里哭
失去自由的滋味,柳青起初体会不深,但时间久了,看不见日思夜想的女儿,她终日以泪洗面。
“在监狱里,孩子一个月给我写四五封信。我很担心她们,怕她们受苦,自己经常躲在被窝里哭。管教很负责任,经常开导我,几年里,我和孩子见过很多面。”柳青说,当时自己就想着好好服刑,出来之后挣钱还给李芳。
柳青一家原来靠摆冷饮摊供孩子上学。出事后,法院依法把冰柜、三轮车等物品评估拍卖了,王刚就开始在村里干杂活。
“那个时候我最多一个月能挣500多块钱,还得供孩子上学、吃饭,到了日子去监狱看她,每次去都要花3个多小时,还得给她留点钱。”王刚说。
自己犯事坐牢丈夫既当爹又当妈
作为家里的顶梁柱,柳青服刑后,家里乱成一团。原来家里虽然穷,但柳青把家里的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但她出事后,家里赚钱、做饭和照顾孩子都落在了丈夫一人身上。
柳青在接受采访时,苦笑着流下了眼泪:“我服刑的时候,春节和大年初一丈夫给我打电话,说过年就吃了两张烙饼,连菜都没有,孩子去同学家吃了。我在监狱里都能吃上饺子,比我丈夫在外面还享福。”
房山法院栗法官说,柳青入狱之后,法院去执行,她家根本就没有落脚的地方。屋子里破破烂烂,衣服扔得到处都是,就有几床被子和两个箱子。
当时法院执行的力度很大,但被执行人家里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了,执行后来也不得不中止了。
挣钱“还债”假释干老本行日晒雨淋卖冰棍
由于在狱中表现突出,2003年9月7日,柳青被假释,提前一年多出狱。
“回家以后,看见家里没有太大的变化,还是破破烂烂,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柳青说,不管怎样,自己一心一意就想把钱还上。
为了赔钱,柳青和丈夫决定干“老本行”——卖冰棍和饮料。没有了冰柜,柳青就向表妹借;没有了拉货的三轮车,柳青和丈夫就从家里一次一次地运。
“卖冷饮其实季节性很强,到了冬天卖的就很少了。”柳青说,每个月她的这个摊位需要交纳管理费250元,电费每个季度400多元钱。由于商业用电比较贵,他们每天都把冰柜推回半里地外的家里,省了一部分电费。
每月还完执行款余钱勉强“糊口”
柳青说,出事前,冬天她就不出摊了,如今却不行,因为要赔人家钱。“冬天冷的时候,冻得我脑袋都疼,脚也长疮了。等赔完了钱,我一定不干了。”她说。
这些年来,柳青每天最多的时候能挣三四十元钱。“我卖冷饮,一毛两毛地省吃俭用赔她(被害人)。每个月给完她之后,就够我们一家人维持生活。我明白一个道理,法律怎么判,我就应该怎么执行。”柳青说。
“连累”父母八旬老人上山为女儿挖野菜
“柳青家是村里最后一处土坯房了。”村治保主任说,村里一共有2100多人,700多户,大部分人在商场经商、企业上班或在街上摆摊。“她家的情况在村里算是比较差了,村里家家住的都是砖房”。
柳青说,现在全家省吃俭用地“从牙缝里挤钱”赔钱给对方。她说:“平时什么菜便宜,我就买什么菜吃!”柳青掌握了一条规律,商业城附近的超市固定的时间菜打折,到点她就过去买点芹菜、黄瓜什么的,不打折她就不买了。
柳青的犯罪也“连累”了父母。出狱后,柳青经常接受娘家人的资助。她说:“我爸爸妈妈80多岁了,他们为了我,在春夏时还顶着太阳,拿着筐上山给我挖野菜!”
说到这里,柳青的泪水夺眶而出:“我弟弟、弟妹不让他们去,怕他们摔着,但是他们还是偷着上山,挖好了野菜用开水煮了,搓成小团给我,爸妈对我弟弟说,‘你大姐那里没有吃的,我们不弄,她吃什么呀?’”
擦拭完泪水,柳青的眼睛肿肿的。“今年中秋节,我一块月饼也没有买,孩子的同学给了一盒。菜我也没买,面什么的都是我妹妹给的。”柳青说,家人都挺可怜她,说她这一辈子都没有享过福。
从出狱到现在,柳青已经还了1万多元钱给被害人。起初,一个月还上100到300元,后来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涨到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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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援手
给被申请人省路费法官上门取执行款
房山法院执行办苏主任说,柳青家的冷饮摊,每年需要交管理费上千元。去年,为了给她减轻负担,多留点钱给申请人,法院曾经和有关部门协商,减免了柳青家的部分管理费。
据栗法官介绍,村里为了照顾柳青的丈夫,每年冬天让他去村里烧锅炉,一个月四五百元钱。柳青出狱后,一直积极地挣钱还款,让执行法官们也深感意外和感动。
以前,柳青都是自己坐公共汽车去法院送钱。现在,每个月她给法官打电话,法官就会来取。“这也是为节省她路上的费用。”栗法官说。
与以往案件不同的是,一般案件被执行人都是千方百计地躲着法官,柳青却对执行法官充满了感激。“法官来我家的次数已经没法数了,给我做了好多工作。这么一点事情(指还钱),每个月都得麻烦法院,我感觉法院真是不容易。”
柳青说,对于给被害人赔偿,她也犹豫过。“但是我主要是支持法院的工作,感觉人家挺辛苦,一直在给我做工作。我现在懂法了,不会再犯错误了。”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犯罪如同无柄刀伤人自己也流血
两次走进京西50公里外的柳青家,天上都下着雨。柳青的脸上写满了愁容,这样的天气让她的生意惨淡到几乎为零,让她履行赔偿的路不顺利。
与柳青家一墙之隔,住着的就是被她打伤的李芳。安着义眼的李芳告诉记者,原来能歌善舞的她现在出门都要戴着墨镜,性格也越发内向,甚至想过自杀。由于无法原谅对方,两家的矛盾还比较深。
亲戚变成了陌路,但柳青仍然积极地赔偿,这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八成难以执行的大环境下,甚是少见。
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在恩怨面前,尚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实在应该让那些把知识用在如何逃避法院执行的老赖们感到汗颜。
然而,无论是靠信念还是道德的约束,都不能从根本上治疗因犯罪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在伤害别人的同时,罪犯及其家庭也同样会受到伤害,一如柳青一家。
文/记者孙慧丽